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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事故全责不出面医药费怎么索要 交通事故赔偿能否只起诉保险公司

添加时间:2022年1月23日 来源: 唐山专业建筑施工合同律师   http://www.pdsjtlaw.com/

 刘俊国律师,唐山专业建筑施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肇事司机事故全责不出面医药费怎么索要

肇事司机事故全责不出面的,可向法院起诉索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

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当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不赔医药费,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二、机动车都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

三、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人追偿。

由于现行的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当发生交通事故是,事故的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能否只起诉保险公司

可以直接起诉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在法理上,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就机动车第三者险形成的是保险合同关系,而机动车方与受害人之间形成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两种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但是,根据《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保险人对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已经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故,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对保险金享有直接的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受害人的请求权是法定的,源于上述两部法律的直接规定。故受害人以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作出判决;受害人起诉时仅诉机动车方,而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受害人起诉时仅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由于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承担的实际上是代肇事的机动车方承担,为了便于保险公司行使抗辩权,也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应当将投保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至于作为被告的机动车方在诉讼过程中要求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的,由于一方面机动车方是侵权行为人,另一方面作为赔偿权利人的原告没有要求保险公司代为承担,故不能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将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机动车方可在向原告承担赔偿后,另行向保险公司追偿。至于案由,仍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来对待。

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有保险公司作为当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要同时审理保险合同关系和侵权关系两个法律关系,具体应先确定机动车方作为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应承担的比例和赔偿金额,再确定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的具体赔偿金额,余额即为机动车方应自己承担的赔偿。假设在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中,确定受害人的物质损害为50万元,机动车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比例为50%,精神抚慰金为3万元,则机动车方应赔偿28万元,第三者险的赔偿限额为20万元,而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为18万元,则应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8万元,机动车方赔偿10万元。

交通事故赔偿如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可以在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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