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专业建筑施工合同律师

-刘俊国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父母能否追回钱款?怎样算是乘人之危签订合同?

添加时间:2022年2月7日 来源: 唐山专业建筑施工合同律师   http://www.pdsjtlaw.com/

刘俊国律师,唐山专业建筑施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父母能否追回钱款?

这几年直播市场大热,直播类型多种多样,有明星直播、游戏直播等,由于直播的风靡,许多未成年人也开始接触直播。随着直播市场的繁荣,打赏经济也在迅速膨胀,有些未成年人并不惜用父母的帐号为主播打赏,当父母发现时,钱款已经到了主播的账号中,此时账款还能否追回呢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打赏主播行为的性质。


打赏事实上是一种赠予行为。赠予是指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行为,因此,未成年人打赏主播,将财产无偿给予主播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双方成立赠与合同。


其次,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应该是无效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1、打赏行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日常认知等不匹配。


未成年人因为其年龄较小,对世界的认知尚不完全,并且,未成年人多是观看游戏等直播节目,直播的内容与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并无必然关系,因此,打赏行为与他的年龄、智力、经济能力和日常需求并不匹配。特别是打赏金额较大,超过未成年人的经济能力,则是明显不匹配的,此时父母是可以主张追回钱款的。


2、未成年人打赏主播行为,属于物权法上的处分行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因遗产继承或就受赠与等情况外,未成年人是不能处分自己的财产的。并且,未成年人大多是使用其父母的手机进行观看、打赏,未经父母同意,所以其打赏主播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其父母可以依法追回钱款。


最后,父母在发现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与主播、直播平台协商退回钱款;


2、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实践中,未成年人往往是用父母的手机、账号注册帐号并进行打赏,根据民事诉讼举证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诉讼中往往会遇到如何证明实际操作人是未成年人而非其父母的举证困难,因此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搜集证据、辩护。



怎样算是乘人之危签订合同?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或许有些过了,但生活中,谁都可能遇到危及的时候,突遇大病、车祸、天灾等等。虽说人间自有真情在,可也不乏趁火打劫之徒,不少人趁着主人家危难之机或明或暗地签合同牟利,也是很常见的。这类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只是往往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算是趁人之机而签订的合同。


趁人之机一般具有有以下特征:


1、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处境或者紧迫需要。


通常所所指危难,除了经济上的窘迫外,也包括生命、健康、名誉等的危难,如突遇大病急需大笔医药费、突遭车祸重伤等等。


2、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使对方迫于无奈而与之订立了合同。


如张三突遇大病急需大笔医药费,临时决定买房,但一时间按无法按市场价卖出,李四获悉该情况后,作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该房屋的行为,使张三迫于急需医疗费,从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


行为人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都是故意,主动谋求不当利益。如果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对方处于危难或急迫状态,即使提出苛刻条件并为对方所接受,也不能认为是乘人之危。


如上述例子,李四是获悉张三大病急需用钱的困境后,从而作出迫使张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认定是故意的,该合同是可撤销的趁人之机合同。但如果李四并不知情,只是“凶残”杀价,将房价压得很低,而张三迫于急需用钱而签订合同,就不能认为是乘人之危合同。因为李四压根不知道张三有“危难”,也就谈不上乘人之危了。


4、受害人的意思表示对自己严重不利。


行为人通过签订趁人之机合同的方式,取得了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取得的重大利益,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所以法律允许受害人撤销该趁人之机合同。


如上述例子,张三迫于急需医疗费的现实,不得不违心将房屋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李四,这对张三而言,显然是严重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所以张三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


在社会生活中,签订趁人之危合同的情况往往很复杂,涉及的因素也很多,若只是简单套用上述情形的,难免有时会出错。如果因危难不得不违心签订卖房卖地,甚至“卖身”的合同,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协助处理,由专业律师分析案情,以便制定最合适解决索偿方案。



联系电话:13503252886

全国服务热线

1350325288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