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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节期间查处酒后驾车看今年柳州市交通事故

添加时间:2018年10月28日 来源: 唐山专业建筑施工合同律师   http://www.pdsjtlaw.com/


  2007年春节期间(2月18~24日),柳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在此期间柳州市共发生死亡事故8起,致9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3.3%和50%。这使得今年柳州市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局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而春节期间进行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一超常规的作法,也表明支队各部门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日渐强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因此,笔者认为今年柳州市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在总体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同样有不少有利因素,可谓动力和压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2006年柳州市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回顾
  2006年柳州市共发生上报交通事故330起,交通死亡217人、受伤317人,直接财产损失62.6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0.67%、25.43%、4.23%和45.7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2起,同比下降75%。分析研究并借鉴去年的成功经验,对于今年的事故预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依笔者之见,去年之所以在压事故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落实压事故奖惩激励机制,极大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2005年支队严格落实年初规定的压事故奖优罚劣激励措施,在规定的死亡监控指标内,每少死一人奖励2000元,反之超过监控指标,每多死一人则罚款2000元。一些当年因监控不力的大队因此受到严厉处罚,大队一级领导甚至被罚达到贰仟多元。处罚范围之大,程度之强,在柳州市交警历史上尚属首次。这一措施给全支队民警心灵上造成了极大震撼,也促使民警去思考、关注、研究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大大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基层大队立足实际采取各种有针对性的压事故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构筑预防交通事故的合力。事故处理大队开展了以预防交通事故为目的“夏季攻势”行动,对一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分阶段实行集中公开处理,对压事故工作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当月酒后驾驶的事故即下降了四成。城中大队根据辖区饭店、娱乐场所多的特点,抽调专门警力,常年坚持设卡严查酒后驾驶行为,不仅有效的遏制了事故上升势头,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飞车抢夺犯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鱼峰、柳南大队根据柳石、柳长两条路事故集中的特点,对事故成因进行认真分析,在此基础上加大监控力度,对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使这两条路的死亡事故数显著下降。此外各大队还通过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上交通安全课,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利用新闻媒介暴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在社会上掀起了学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热潮。这一系列活动都为全年的压事故工作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依托和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主导力,积极推动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公安交警部门一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支队积极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在全市所有81个乡(镇)建立了乡镇级的联席会议制度,联系动员社会上各种力量共同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部署了重点路段整改。支队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会同安监、交通、建设、农机等主要部门,对各县区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在支队大力督促下,被市政府列为重点督办整改的柳洛路、跃进路红碑路口、航生路与航二路交叉口三处交通事故隐患点段,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了审核验收,从源头上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2007年柳州市预防交通事故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交通事故死亡监控指标不尽合理。2006年柳州市交通事故监控指标为289人,实际上报217人,而今年的监控指标仅为216人。这反映出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在预防交通事故问题上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和对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漠视。2006年柳州市交通事故压事故工作辉煌成绩的取得,最主要的原因固然是支队上下一致奋斗的结果,但事故发展有高峰低谷的因素也不容忽视。从多年来事故统计数据来看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一点。而且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机动车保有量急剧上升与相关的道路交通设施、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等相对滞后的矛盾日趋凸显,因此交通事故将会长期在高位上运行。那种一厢情愿的思想和不尊重客观规律的作法只能是适得其反。
  (二)一些交通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柳州市北部县区多为山区路段,坡陡弯急,而且很多路段是四级公路甚至是等外路段,现有的警力难以完全监控到位,是交通管理的难点、盲区。而市区的一些路段是城市主干道,人流车流量大,但由于交通设施不足,形成了交通事故的隐患。如柳长路一直是夜间死亡事故的重灾区,缺乏路灯照明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经多次汇报请示仍然得不到完全解决,成为辖区大队的一块“心病”。
  (三)一些新投入使用的路段,将成为交通事故的“增长点”。柳州市的柳太路以往在死亡事故中一直占据一定比重,近年来由于扩建鲜有事故发生。而这条连接市区与西郊的主要道路今年将建成通车,通行速度将会大大增加,如果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控,势必会成为交通事故新的“增长点”。类似路段还有三门江路、绕城高速公路等。
  (四)警力严重不足导致交通管理疏导缺失。柳州市现有警力六百余人,却管理着大大小小各种等级的道路4900公里,任务极其繁重。警力的严重不足已形成制约柳州市交通管理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而民警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层次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又加重这一问题。
  三、柳州市预防交通事故的有利因素
  (一)是全支队的工作重心已转移到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上来了。目前从支队领导层到一线大队民警,都深刻的意识到今年预防交通事故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交通事故预防成为大家热议的一个话题,基层大队对辖区所发生的事故更为关注,对辖区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改更为主动积极,更加注重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与预防交通事故联系起来。下一步,我们要把时间、精力向预防事故工作进一步倾斜,不断完善以预防交通事故为中心的考核机制、奖惩机制。
  (二)是全支队在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交通事故可治可防的意识。人的因素是一切事物中的决定性因素。尽管交通事故在时空分布上具有不确定性,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在交通事故面前束手无策。去年压事故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只要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各部门各司其职,立足本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互相配合,就一定能够遏制并进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社会各界交通安全意识日渐浓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逐渐增强,对交通安全的关注与日俱增。政府部门对交通安全问题日趋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在政府工作比重不断增加,对道路设施的投入不断加大。
  (四)是道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近几年来,柳州市在打造特大城市骨架网上,加大了对道路设施的投入,新建的道路在设计上更加合理,更人性化,设施更加完善,从技术层面上最大限度的消除了事故隐患。一些原有的人车密集路口、路段,增设了人车分离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施划了交通标志、标线。
可以预见2007年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将是一场艰苦的攻坚战,意想不到的问题和困难会不断出现,但有上级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紧紧围绕压事故这个中心,各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互相配合、互相支持,2007年的预防事故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突破。( 赖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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